第十四条

已修改

消防行业组织应当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建立健全行业消防安全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开展消防学术交流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推广先进消防技术。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