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第十条已修改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制定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公约,督促村(居)民遵守,做好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