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第七条已废止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发现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予以制止。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