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排水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废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违法审批或者做出其他错误决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纠正或者予以撤销;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依法赔偿。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