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六章 专项集体合同第四十一条有效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和工资支付办法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