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州、县(市)、行委民族语文工作部门,应当加强少数民族文献的抢救和保护,监督检查规范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开展教学、普查、搜集、整理、编纂、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5月2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