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条有效特区范围内由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成立的其他经济组织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