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小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提供赞助、订购书籍报刊和音像制品、加入协会、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要求中小企业参加有偿培训、达标、评比、鉴定、考核等活动。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