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第二章 湿地规划与名录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湿地公园应当根据湿地的功能,划分为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等,实行分区管理。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