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设置在高层建筑的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

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人民防空工程及地下建筑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和汽油、煤油等闪点低于六十摄氏度的液体作燃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居民住宅区或者商住楼内设置液化石油气、氧气、乙炔等易燃助燃气体、压缩气体以及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的经营点、储存点。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