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农业机械管理人员在农机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各级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