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征兵办公室应当在新兵输送一日前与接兵部队办理完毕新兵及档案材料的交接手续。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