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献血条例第五条已修改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拟订本市年度献血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实施。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下达的献血计划,拟订本区年度献血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实施。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7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