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科普工作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