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出租、出借科普场所、设施的,改变科普场所、设施性质,妨碍开展科普活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