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章 管理与组织第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市科普工作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工作。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