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办职业培训机构,为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服务。

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对持有《求职证》、《下岗证》的人员,免费提供一次职业培训;对培训结业的人员,由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免费为其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