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职业介绍第二十五条已废止禁止职业介绍机构的下列行为:(一)超许可范围经营;(二)提供虚假信息;(三)作虚假承诺;(四)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五)出租、出借、转让、涂改《许可证》。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