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劳动力市场进行的择业求职、招聘用人、职业介绍活动,均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