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招聘用人第十二条已废止招聘人员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一)委托职业介绍机构;(二)参加招聘洽谈会;(三)通过新闻媒体刊登、播放启事;(四)查询职业介绍信息网络;(五)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