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废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履行投资合作、政府采购等协议、合同。因不履行或者怠于履行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