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促进武汉中心城市和襄阳、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率先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城市综合实力,提升城市功能,带动周边城市共同发展。
武汉市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建成国家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中心、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基地,成为国家两型社会建设和自主创新示范区,发挥对中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襄阳市加快建设产业、都市、文化、绿色襄阳,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宜昌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建成现代化特大城市。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