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三条已废止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突出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引进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制度,对特别优秀人才、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优厚待遇。设立人才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建立人才发展基金,为人才科研和创业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