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一条已废止鼓励金融创新,扩大金融开放,加强金融生态建设和信用环境建设,加快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鼓励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在省内市、州实现分支机构的全覆盖,创造条件跨省发展和上市融资。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信贷结构,开展绿色信贷。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