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八条已废止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各类企业做大做强,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政府指导和服务,加快科技进步,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利用上市、发行债券、股权投资等方式直接融资,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