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第四章 两型社会建设第三十二条已废止落实、完善节能减排指标和统计、监测、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结构调整、技术升级等手段,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全面推广清洁生产与节能技术,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消耗型项目建设。实施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权交易等制度,引导企业、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