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县以上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移动通信、广播电视、农民文化家园和青年民兵之家等设施、场所,对城乡居民普及国防知识。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