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国防教育工作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国防教育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