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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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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已修改
未经批准改变林地、林木权属,每亩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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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