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县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满族代表所占的比例应与满族人口在全县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相适应,其他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由满族公民担任。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