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在上级国家机关规定的机构和人员编制限额内,自行调整自治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编制内的自然缺额,由自治县自主地安排补充。地方法规 ·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