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枸杞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野生枸杞的保护、开发、利用及其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野生枸杞,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生态、经济价值的枸杞植物。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