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已废止本条例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1995年1月13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