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邮政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五条已修改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邮政普遍服务质量社会监督评价体系,对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向社会公布。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以公众满意度、时限准时率和用户申诉率为主要内容的快递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定期、适时组织评估快递行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