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业务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快递企业收寄快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快递运单。快递运单应当在显著位置注明企业赔偿责任等影响用户权益的内容,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格式合同的规定。快递企业收寄快件前,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指导寄件人规范填写快递运单,并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者保险服务。寄件人应当如实、正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在快递运单相应位置签字确认。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