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层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监察执法体系,加强水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基层环境保护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