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十六条有效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当发挥行业优势开展科普活动,开设科普专栏、专版,播出科普节目,制作并免费发布一定比例的公益性科普广告,提供科普类信息服务。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开展科普活动。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