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防动员条例/第六章 战争灾害的预防与救助第四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卫生救护体系。根据战时医疗卫生动员需求,组建医疗救护、心理防护和卫生防疫队伍,定期开展演练,提高战时动员的组织指挥和保障能力。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