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医药管理条例第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扶持发展农村蒙医药事业,将其纳入农村卫生事业规划。乡(镇)卫生院加强和完善蒙医科(室)建设。鼓励蒙医药人员到乡(镇)、村从事医疗工作。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