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自治县蒙古族文化工作,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继承和发扬蒙古族优良文化传统,繁荣和发展蒙古族文化事业;坚持改革开放,加强文化交流,为自治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