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古族文化工作条例第十条有效在自治县核定的编制内,文化行政部门应设专门机构负责蒙古族文化工作。在蒙古族人口比例达到或接近其全县人口所占比例的乡镇,配备蒙汉文兼通的干部负责文化工作。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