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乡建设用地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国家建设征用无收益的集体土地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的建筑物、附着物按实际价值补偿。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耕种的农作物,种植的树木或抢建的建筑物、附着物,不予补偿。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