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第十二条已废止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由自治县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