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鼓励华侨及其投资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著作权登记等活动;华侨利用其专利、专有技术等科技成果投资创业的,享受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和省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