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第二十九条有效本市统筹规划建设防灾减灾教育基地,开展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知识的宣传教育。政府投资建设的防灾减灾教育基地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