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废止

信息化工程建设需要进行招标投标的,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施监理;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工程建设,应当符合政府采购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