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九条已修改本市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提倡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领域和大型社会活动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倡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失业人员和其他有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和个人提供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