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有关社会团体应当将培养青少年志愿服务意识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鼓励和支持大学和中学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