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办法/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有效本办法自2007年9月15日起施行。1993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国防教育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