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六章 教育教学与素质教育第四十七条已修改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文化、科技、社会公益等社会实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博物馆、科技馆、纪念馆、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等按照规定对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学校开展素质教育提供支持。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